汉口学院档案借阅制度
日期:2021-03-26 作者: 浏览量:229
一、借阅档案必须在“档案借阅登记薄”登记后方可借阅,档案利用者须履行登记手续,填写利用者姓名、单位、利用目的和内容等。秘密级以上的档案文件必须经过相关领导批阅,方能借阅。
二、本馆档案限于本校师生查阅使用,如外单位人员借阅档案,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,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。
三、利用本馆未开放的档案,须经档案馆负责人批准。涉及未公开的技术问题,须经档案形成部门或者本人同意,必要时报请校长审查批准。
四、档案利用者须自觉遵守保密制度,不得翻阅其他与所查内容无关的档案,严禁涂改、污损、抽拆和增删档案内容。
五、本馆档案原则上限馆内查阅,一般不外借。校内有关部门确需借出档案时,须持有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借阅申请,经档案馆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借出。档案借出时间不得超出五天,不得转借。需要续借,应持档案到档案馆办理续借手续。借出档案者须对档案的安全、完整和保密负责。
六、档案利用者需要复制档案的,由档案馆负责办理。加盖本馆档案证明章的档案复制件,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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