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2021年度文件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
校内各单位:
为加强对学校档案的管理,使档案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、科学化,更好地服务学校各项工作,根据教育部、国家档案局《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按照《汉口学院档案管理规定》、《汉口学院档案实体分类实施细则》(汉口学院行字[2020]6号)等管理制度的要求,请各单位做好2021年度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。
一、归档范围
各单位归档范围详见文件《关于做好汉口学院档案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的通知》,对于分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,请及时与档案馆联系。
二、归档时间
各单位将年度文件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按相关文件规定整理,填写并打印移交目录表(一式两份)、档案移交情况说明表(一式两份,移交时归档单位、接收人签字后各执一份)、备考表(一份),于2022年6月25日前提交至档案馆。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移交的,需出具书面说明,由单位负责人、分管校领导签字盖章。
三、归档流程
1. 为确保归档质量,档案馆工作人员根据各单位文书材料归档指导时间,直接到各单位办公现场协助各兼职档案员进行文书材料的顺号、盖档章、编订档号、目录清单的汇总、装订等事项。
2. 在对各单位进行归档指导之后,请于要求期限之内,将材料移交至档案馆验收,并履行移交手续。
3. 为使工作顺利开展,请各兼职档案员加入汉口学院档案管理QQ群:186320996。各单位在完成2021年材料立卷后,主动做好本单位积存文件材料的清理、补档工作。对新补充的应归档文件材料,给予立卷单位考核加分评定。
四、考核评分
各单位档案材料归档情况按《汉口学院档案管理考核办法》进行考核评分。
五、联系方式
高燕 QQ:550604642
李季虹 QQ:811020884
汉口学院档案馆
2022年4月20日
附件:各单位文书材料归档指导时间安排
1.机关、直属单位
序号 |
单 位 |
指导时间 |
1 |
学校办公室(董事会、校友办公室、发展办公室) |
4月25日 |
2 |
纪委监察处 |
4月25日 |
3 |
组织部(统战部、党校) |
4月25日 |
4 |
宣传部(教师工作部、网络中心) |
4月25日 |
5 |
学生工作部(心理健康教育中心、招生工作处、毕业生创业就业指导处) |
4月26日 |
6 |
工会 |
4月26日 |
7 |
团委 |
4月26日 |
8 |
科研处(校园文化研究编辑部) |
4月26日 |
9 |
教务处 |
4月27日 |
10 |
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|
4月27日 |
11 |
人力资源部 |
4月27日 |
12 |
财务处 |
4月27日 |
13 |
资产管理处 |
4月28日 |
14 |
保卫处 |
4月28日 |
15 |
基建规划处 |
4月28日 |
16 |
后勤保障处 |
4月28日 |
17 |
实验与设备管理中心 |
4月29日 |
18 |
图书馆 |
4月29日 |
19 |
法务部 |
5月2日 |
20 |
审计部 |
5月2日 |
2.教学单位
序号 |
单 位 |
指导时间 |
1 |
管理学院 |
5月2日 |
2 |
外国语学院 |
5月2日 |
3 |
文法学院 |
5月3日 |
4 |
经济与金融学院 |
5月3日 |
5 |
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|
5月4日 |
6 |
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|
5月4日 |
7 |
航空与智能制造学院 |
5月5日 |
8 |
音乐学院 |
5月5日 |
9 |
传媒学院 |
5月6日 |
10 |
艺术设计学院 |
5月6日 |
11 |
马克思主义学院 |
5月9日 |
12 |
体育部 |
5月9日 |
13 |
创新与素质拓展学院 |
5月10日 |
14 |
国际交流学院 |
5月10日 |
15 |
继续教育学院 |
5月11日 |
16 |
职业教育学院 |
5月11日 |
- 上一篇:毕业季查档服务
- 下一篇:关于开展全校兼职档案员业务能力培训的通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