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口学院档案库房管理制度
日期:2021-03-26 作者: 浏览量:254
一、为维护库房管理秩序,保证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,非库房管理人员不得进入库房,钥匙由利用岗位负责,单独存放,不准随身携带。
二、坚持出入登记制度。做到档案入库编目完备,出库登记齐全,档案入库必须认真检查案卷质量,清点数目,及时进行登记、上架或入柜,未经编目登记的档案不得擅入库房。
三、认真做好防高温高湿、防光、防盗、防霉、防虫、防暑、防尘、防有害气体、防震、防雷击工作。加强电源、消防器材管理。库内严禁吸烟、生火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。库房窗、门要及时关闭上锁。做好对平时温湿度测试和记录,采取有效措施调节库房的温湿度。
四、库房内橱具排列要整齐,并进行统一编号,原则上与窗户垂直排列,靠墙的橱具应与墙间隔一定的距离,一般不得小于10厘米,以便通风降温。不准在库房内存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。对珍贵档案应专柜保管。档案的存放应严格按各类档案规范的要求摆放,做到整齐有序,便于查找。
五、对库房内档案的保管情况,每月进行一次抽查,每三年进行一次大查,并做好检查记录。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,并进行妥善处理。
六、接收、移出、借阅、销毁档案资料和工作人员调动必须严格履行相关手续。档案资料要进行消毒、杀虫处理,定期更换防虫药物。对馆藏档案要定期进行检查、核对,做到帐物相符,发现问题及时解决。
七、档案管理人员要忠于职守,充分履行自己的职责;不失密、不泄密,不得私自将档案资料带出库外或摘抄有关内容。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,追究其责任。提高安全保密意识,每天进行库房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。出入库房要注意关门落锁,下班前要将门窗、电源等全部关闭。
八、库房管理人员变动时,应严格执行岗位交接清点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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