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查档须知
(一)凡来本馆查阅档案人员,必须自觉遵守《档案法》和本馆利用档案的有关规定,按照先登记后查阅的程序进行档案查阅。
(二)查阅档案须持有效身份证明,并携带所属部门领导签字盖章的《档案借阅申请表》,到馆填写《档案借阅登记表》,提交给工作人员,工作人员调档查阅。
(三)本校人员查阅本部门归档的档案,经档案馆同意即可;查阅其他部门的档案,须经归档单位负责人批准,必要时报请分管校领导审查批准。
(四)毕业生本人查档,携带有效证件即可。委托查档者,需下载并填写《毕业生查档委托书》,方可到馆查档。(注:毕业生个人档案由所在院系负责接收和移交,有问题请咨询辅导员)
(五)查阅档案人员要摘抄和复制档案材料,必须按档案馆的有关规定,经审查同意后,方可办理,严禁私自拍摄和描绘。
(六)馆藏档案原则上不外借,如确需借出者,必须持个人工作证(或身份证),填写《档案外借审批表》,并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,经档案馆长同意,必要时报主管校长批准,并保证按期归还。
(七)查阅档案者须保守档案秘密,保证档案安全。不准拆卷、抽页、批划、涂抹,不准勾划、标记、修改和泄密,违者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。
(八)查阅档案人员要自觉维护阅览室内秩序,不得在室内喧哗、吸烟、吃食物和喝水。
(九)查档人员查阅完毕后,请将档案按原顺序整理好,交还工作人员,并积极配合做好清点核对工作。
二、开放时间
周一至周五(法定节假日除外)
上午8:20~11:40,下午14:00~17:30。
三、档案馆地址
地址:汉口学院图书馆办公区二楼,档案馆207室。
(注:毕业生个人档案由所在院系负责接收和移交,有问题请咨询辅导员)
咨询电话:027-59410193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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