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内各单位:
为加强对学校档案的管理,使档案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、科学化,更好地服务学校各项工作,根据教育部、国家档案局《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按照《汉口学院档案管理规定》、《汉口学院档案实体分类实施细则》(汉口学院行字[2020]6号)等管理制度的要求,请各单位做好2023年度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。
一、归档范围
各单位归档范围详见文件《关于做好汉口学院档案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的通知》,对于分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,请及时与档案馆联系。
二、归档时间
各单位将年度文件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按相关文件规定整理,填写并打印移交目录表(一式两份)、档案移交情况说明表(一式两份,移交时归档单位、接收人签字后各执一份)、备考表(一份),各机关、直属单位今年向校档案馆移交档案的时间是2024年5月15日之前,教学单位于2024年6月15日前提交至档案馆。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移交的,需出具书面说明,由单负责人、分管校领导签字盖章。
三、归档流程
1.为确保归档质量,档案馆工作人员根据各单位文书材料归档指导时间,直接到各单位办公现场协助各兼职档案员进行文书材料的顺号、盖档章、编订档号、目录清单的汇总、装订等事项。
2.在对各单位进行归档指导之后,请于要求期限之内,将材料移交至档案馆验收,并履行移交手续。
3.为使工作顺利开展,请各兼职档案员加入汉口学院档案管理QQ群:186320996。各单位在完成2023年材料立卷后,主动做好本单位积存文件材料的清理、补档工作。对新补充的应归档文件材料,给予立卷单位考核加分评定。
四、考核评分
各单位档案材料归档情况按《汉口学院档案管理考核办法》进行考核评分。
五、联系方式
档案馆联系人:高老师 桂老师 联系电话:59410193 邮箱:hkxydag@163.com
汉口学院档案馆
2024年4月12日
附件:各单位文书材料归档指导时间安排
1.机关、直属单位
序号 | 单 位 | 指导时间 |
1 | 学校办公室(董事会、校友办公室、发展办公室) | 4月17日 |
2 | 纪委监察处 | 4月17日 |
3 | 组织部(统战部、党校) | 4月17日 |
4 | 宣传部(教师工作部、网络中心) | 4月17日 |
5 | 学生工作部(心理健康教育中心、招生工作处、毕业生创业就业指导处) | 4月18日 |
6 | 工会 | 4月18日 |
7 | 团委 | 4月18日 |
8 | 教务处 | 4月18日 |
9 | 科研处(校园文化研究编辑部) | 4月19日 |
10 | 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 | 4月19日 |
11 | 人力资源部 | 4月19日 |
13 | 资产管理处 | 4月19日 |
16 | 保卫处 | 4月22日 |
17 | 基建规划处 | 4月22日 |
17 | 后勤保障处 | 4月22日 |
18 | 实验与设备管理中心 | 4月22日 |
19 | 图书馆 | 4月23日 |
2.教学单位
序号 | 单 位 | 指导时间 |
1 | 管理学院 | 5月13日 |
2 | 外国语学院 | 5月13日 |
3 | 文法学院 | 5月14日 |
4 | 经济与金融学院 | 5月14日 |
5 |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| 5月15日 |
6 |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| 5月15日 |
7 | 航空与智能制造学院 | 5月16日 |
8 | 音乐学院 | 5月16日 |
9 | 传媒学院 | 5月17日 |
10 | 艺术设计学院 | 5月17日 |
11 | 马克思主义学院 | 5月20日 |
12 | 体育部 | 5月20日 |
13 | 国际交流学院 | 5月2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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