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2023年度文件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
日期:2024-04-12  作者:  浏览量:217

校内各单位:

   为加强对学校档案的管理,使档案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、科学化,更好地服务学校各项工作,根据教育部、国家档案局《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按照《汉口学院档案管理规定》、《汉口学院档案实体分类实施细则》(汉口学院行字[2020]6号)等管理制度的要求,请各单位做好2023年度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。

   一、归档范围

   各单位归档范围详见文件《关于做好汉口学院档案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的通知》,对于分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,请及时与档案馆联系。 

   二、归档时间 

   各单位将年度文件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按相关文件规定整理,填写并打印移交目录表(一式两份)、档案移交情况说明表(一式两份,移交时归档单位、接收人签字后各执一份)、备考表(一份),各机关、直属单位今年向校档案馆移交档案的时间是2024年5月15日之前,教学单位于2024年6月15日前提交至档案馆。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移交的,需出具书面说明,由单负责人、分管校领导签字盖章。

   三、归档流程

   1.为确保归档质量,档案馆工作人员根据各单位文书材料归档指导时间,直接到各单位办公现场协助各兼职档案员进行文书材料的顺号、盖档章、编订档号、目录清单的汇总、装订等事项。

   2.在对各单位进行归档指导之后,请于要求期限之内,将材料移交至档案馆验收,并履行移交手续。

   3.为使工作顺利开展,请各兼职档案员加入汉口学院档案管理QQ群:186320996各单位在完成2023年材料立卷后,主动做好本单位积存文件材料的清理、补档工作。对新补充的应归档文件材料,给予立卷单位考核加分评定。

   四、考核评分

   各单位档案材料归档情况按《汉口学院档案管理考核办法》进行考核评分。

   五、联系方式

   档案馆联系人:高老师 桂老师   联系电话:59410193   邮箱:hkxydag@163.com


汉口学院档案馆

2024年4月12日



附件:各单位文书材料归档指导时间安排

1.机关、直属单位

序号

单  位

指导时间

1

学校办公室(董事会、校友办公室、发展办公室)

4月17日

2

纪委监察处

4月17日

3

组织部(统战部、党校)

4月17日

4

宣传部(教师工作部、网络中心)

4月17日

5

学生工作部(心理健康教育中心、招生工作处、毕业生创业就业指导处)

4月18日

6

工会

4月18日

7

团委

4月18日

8

教务处

4月18日

9

科研处(校园文化研究编辑部)

4月19日

10

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

4月19日

11

人力资源部

4月19日

13

资产管理处

4月19日

16

保卫处

4月22日

17

基建规划处

4月22日

17

后勤保障处

4月22日

18

实验与设备管理中心

4月22日

19

图书馆

4月23日



2.教学单位

序号

单  位

指导时间

1

管理学院

5月13日

2

外国语学院

5月13日

3

文法学院

5月14日

4

经济与金融学院

5月14日

5

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

5月15日

6

电子信息工程学院

5月15日

7

航空与智能制造学院

5月16日

8

音乐学院

5月16日

9

传媒学院

5月17日

10

艺术设计学院

5月17日

11

马克思主义学院

5月20日

12

体育部

5月20日

13

国际交流学院

5月21日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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